跳到主要內容區
:::

轉知教育局來文,請各校持續透過多元管道持續加強抗旱節水宣導及落實節約用水。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0年3月5日府授經公字第1100054072號函辦
理。
二、本府目前已提供6處水資源回收中心及新建建築工程地下水
資源作為次級用水使用,檢附相關宣導資料,請善加利用
並加強教育宣導。
三、水情相關資訊請參考經濟部水利署抗旱節水專區
(https://www.wra.gov.tw/cl.aspx?n=18763)及本府經濟
發展局抗旱專區( 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
tw/1627020/Nodelist)。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