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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辦

發佈日期 : 2025-02-24 公告分類 : 不分類公告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8月1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2573號函、114年2月1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0460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 請符合下列各獎學金申請資格者,依規填妥申請表件並依下列程序併附相關佐證資料報送辦理:

(一) 學業優秀獎學金:由本校註冊組老師統一協助送件,個人不需再提出申請。
(二) 才藝優秀獎學金:學生應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審查原住民資格及初審後,併同申請表件及合格名冊逐級核章後,於114年3月21日(星期五)前將相關資料逕送至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小教務處收(地址: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280號,連絡電話:04-24716609轉711)。另合格名冊電子檔請上傳至以下表單:https://forms.gle/qRJqPruW4e2qtx2a9。
1、 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13年4月16日後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證件文件影本。
2、 團體賽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13年4月16日後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3名證件文件影本。
三、 請確實審核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四、 有關國教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實施計畫、相關附件(含申請書)、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等請至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網站,「校園重要公告」下載(或連結https://reurl.cc/EgMMk0)。如仍有疑問,學業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陳先生(04)2270-4022分機109;才藝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游小姐(04)2270-4022分機108。
五、 國教署及本局審核結果將另函通知,未依規定程序申請(證件不齊、未經學校認定核章、逾期、個別申請者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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